【像一條魚LikeAFish】推廣防溺游泳教育來到第六個年頭,從剛開始的默默無名,遇到疫情的無情摧殘,最終走出了自己堅持的路,也越來越為人所知。
現在已到春暖花開之際,也是大家開始會學游泳的季節。因此,我們將撰「防溺教育怎麼做」的系列文章,將我們的經驗,變成各位家長保護孩子的後盾。
水中自救的教學內容在近幾年發酵,又以「荷蘭游泳教育」最為眾人所知。那穿著衣服跳下水游泳的畫面,深植在許多家長的心中。
也因為這樣,來報名我們防溺自救課的家長們很多會問我:教練,我們需要帶乾淨的衣服嗎?有著衣游泳嗎?
此時,我心中都會有一些想法。
▍教育部有規定,但學校真的沒教
根據教育部的即時新聞公告:「為強化學生游泳及水中自救能力,教育部體育署配合12年國教課綱,110年9月函頒修正『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從國小到高中訂定各階段的游泳及自救能力,共分為五級,加入意外落水的『著衣游泳』、『著衣解脫』的自救技能,以及『岸上救援』的救生方法。」
學游泳已是行之有年的國民認知,學校也被教育部規定在學期間必須上過一定次數的游泳課。而通常負責教學的老師,會由體育老師與其他擁有游泳專業的老師負責。
現在教育部新修正的「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已經有列出自救標準,雖不是很完美,但至少基本的標準有包含在內。
實務上大家都知道,落實的比例高嗎?
台灣是個不注重術科只在意學科的社會,一年上不到10堂游泳課,還不是每個年級都有,這已經是在都市小學的情況了。這樣的教學頻率,我們能期待學生學會相關的教學內容嗎?
假設從嚴認定,沒通過相對應考核標準的學生都不能畢業。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小孩身上,我想大多數的家長大概都不能接受吧!
▍練習著衣游泳是噱頭還是真的需要?
很多的溺水意外都不是在玩水的時候發生的,比如說在河邊賞花、在海景前面拍照、又或者只是去有公園的湖觀光,都是常見的意外落水場景。
當落水者不是穿著適合下水的泳衣,而是那些吸水將變得相當厚重的服飾時,落水後的游泳負擔將變得相當重,這些保暖裝備反而變成阻礙肢體行動的枷鎖,讓游泳相當費力。
因此,在荷蘭游泳的考核中才會將證照分成不同等級,有分穿夏天服飾跟穿冬天服飾的考核項目。
這些項目雖然立意良善,但多數家長都誤會他的重要性。
當一個孩子什麼都還不會、只是一個初接觸游泳的初學者、甚至是游泳能力不佳的人,練習著衣游泳沒有太大意義。
多數落水會讓人溺水的情境,都是掉落一個踩不到底的深潭,且溺水者在沒有戴蛙鏡的情況下無法游泳,才會導致意外發生。在上述情境中,能游回岸上才是關鍵!
這個練習應當等到孩子擁有在踩不到底、沒有蛙鏡的情況下能游泳50公尺不停的實力,才來進行這項訓練。
多數體驗著衣落水的操作,只是一種看似有用但實務上沒有太大幫助的學習情境,比如在踩的到底有蛙鏡的情況下。而越級打怪的反效果,反而會讓學生誤判了自己的能力。
▍現行的游泳環境,很多人已經在著衣游泳了
多數單位的「著衣游泳」,通常是在夏天游泳課的時候讓孩子穿著薄博的夏裝來單次性體驗,拍照效果大於實務效果。
近幾年防曬的方式越來越傾向環保的「物理性防曬」,也就是不擦防曬乳,透過穿著水母衣、長袖衣物等方式來阻絕紫外線。
這樣子的穿著,基本上跟夏天意外落水的「著衣游泳」沒有太大差異,也就是許多人平常游泳課的穿著已經相當程度達到著衣游泳的效果。
另外,在教育部推廣的自救內容中,還包含了「著衣解脫」的學習項目。其內容是要落水者在水中按照順序脫除累贅衣物,依序是外衣、鞋襪、長褲、上衣,再利用脫下的衣物製作成浮具。如將褲管各邊打結,拍打空氣進入褲管,便可將頭放在褲管中間漂浮等待救援。而這些操作都是要在沒有蛙鏡跟踩不到底的情境下模擬。
不知道各位家長看完上述的描述,有沒有都眼花了?
不是說這些技巧用不到,而是通常能做到這些的人,大概游泳能力也好到不會溺水了;再不然就是發生此種需要如此大費周章等待救援操作的機率極低,似乎也太杞人憂天。
結語
如同之前系列文「【防溺教育的迷思3】 – 學過水中自救不代表溺水時能反應」曾提到:「練習不夠,學而無用」。在著衣游泳的項目也是同樣的道理。
著衣落水固然是一種常見的溺水意外情況,但擁有穿泳衣能自行脫困、漂浮移動的自救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大前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