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報170 – 花蓮7旬翁晨泳遭湍急溪水沖走,民眾目視追蹤位置助警消救援

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地砂婆礑溪今天傳出有民眾溺水,72歲萬姓老翁跟友人到溪邊晨泳,疑似體力不支,加上颱風過後水流湍急遭溪水沖走。

報案目擊民眾一路目視跟隨溺水者,即刻提供救援人員資訊,縮短搜尋時間,更提高救援效率。最終在消防人員與目擊民眾迅速分工展開搜尋,成功將老翁救援上岸。

【自救技巧解析】游泳池意外落水練習:反射性鼻子吐氣、控制鼻孔朝上時吐氣、水中翻滾

很多人在海邊或游泳池玩水時,難免會不小心意外落水。如果掉入湖泊、海洋或游泳池,鼻子進水的情況很容易導致嗆水。

因此,我們將介紹如何在游泳池中練習「反射性鼻子吐氣」,以便在意外落水時減少嗆水的機率。

【防溺自救游泳教學】初學游泳的人一定要先學會的游泳技巧:狗爬式

在初學游泳階段,最重要的是能夠保持呼吸。這也是為什麼我建議大家先學狗爬式,因為當你還不會其他技巧時,它可以幫助你在水中持續呼吸。在學習狗爬式時,頭不需要時刻保持在水面上。只有在換氣、看方向或需要求救時,頭才需要抬出水面。平時你可以低頭看著池底,手腳的動作也要盡量保持在水中。

新聞報報154 – 女童墜河溺水4分鐘昏迷,同伴以為在玩又笑又跳

事件發生在8月25日,當時3名女童在水邊玩耍,其中一人不慎摔入水裡,同伴邊在岸上看著她的情況,不時喊著「上來」,但似乎沒有意識到她是上不來。

而後,落水女童逐漸失去意識。所幸後來有大人行經發現,一名男子之後跳入水中將女童跳起,當時女童已經溺水大約4分鐘。

【防溺教育迷思6】 – 自救是最後手段,「防溺」才是重點

防溺觀念的重要性不亞於水中自救技巧,甚至各需要提前去學習。畢竟我們都從小就會被父母帶去溪邊海邊玩,但無論是體能、游泳能力可能都還沒達到能夠水中自救的標準。
避開意外發生的可能,就是防範溺水最好的方法。很幸運的是:學習這些內容前你不用會游泳,甚至怕水恐水都沒關係,因為這些都是不下水就能學習的知識。

【防溺教育迷思5】 – 水中自救不重要,「在哪都會游泳」才重要

我相信多數的家長送孩子去學游泳,是希望他能夠安心開心的玩水,不會發生溺水狀況且能確保自己的安全。而能夠安心開心玩水的前提,其實就是「在哪都會游泳」,那自然就沒有「水中自救」的需求。

因為多數的人之所以會發生溺水,90%的原因真的就只是他不是「真的會游泳」而已,而是「以為自己會游泳」。

【防溺教育迷思4】 – 「著衣游泳」是最不重要的體驗

如同之前系列文「【防溺教育的迷思3】 – 學過水中自救不代表溺水時能反應」曾提到:「練習不夠,學而無用」。在著衣游泳的項目也是同樣的道理。
著衣落水固然是一種常見的溺水意外情況,但擁有穿泳衣能自行脫困、漂浮移動的自救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大前提啊!

【防溺教育迷思3】 – 學過水中自救不代表溺水時能反應

儘管防溺自救技巧開始在游泳課程上盛行,也越來越多單位重視水中自救技巧。可是只是「有學過」、「有練過」,那真的不夠!
學過水中自救不代表溺水時能反應,只有紮實的反覆練習,才有可能在危急時刻化險為夷。

新聞報報134 – 虎豹潭暴漲6死悲劇,判新北市府國賠264萬

三年前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因上游大雨溪水暴漲,沖走正在橫渡溪中梳子壩的體驗營學員,造成6人死亡。

死者鐘姓男學員的家屬訴請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基隆地院認為,新北市政府沒有在溪岸兩側設置「大雨或暴雨切勿過溪」等等警語,管理有疏失,判市政應賠264萬多元。

新聞報報132 – 台中19歲少年落水溺斃!換位置失足魂斷大排水溝

台中大里一名19歲鄭姓高三生與5名同學一起到中投東路三段福德宮旁河堤旁釣魚,期間不慎失足落水失蹤。雖然最後順利找到人,但鄭生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不治。

據了解,鄭姓高中生就讀的學校正好舉辦校慶,下午活動結束後,鄭生與同學共6人相約到河堤邊釣魚。期間鄭生疑似為了更換位置失足掉進大排水溝,由於現場水深約2米,同學不敢下水,連忙報案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