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169399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有人溺水,並在澳底造船廠旁距海岸約2公尺處漂流。消防隊員趕抵時將何男拉上岸,發現他已無呼吸心跳。
警消從何男穿著救生衣,腳穿防滑鞋研判,他可能是在附近岸際採集海洋生物時,不慎落海溺水,並被海流沖到近岸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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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哥觀點
跟上次溪邊溯溪的小朋友意外一樣,意外落水時並不是有穿救生衣就等於吃了無敵星星不會出事。(#但99趴是沒問題的)
很常發生意外落水的情形是:#頭會先撞到石頭,人掉到水裡,因為昏倒了頭埋在水裡。雖然水深可能只有30公分,#但因為失去意識口鼻朝下照樣無法呼吸。
這次出意外的人已經有穿防滑鞋了,結果可能因為自己沒站穩或浪打過來導致人跌倒,還是發生了意外。
因此這也告訴我們:#結伴戲水的重要性。
即便你再強,還是有可能很衰的發生一些意外狀況,這時候有同行友人可以協助就變得無比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