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26001460-260402?chdtv
三年前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因上游大雨溪水暴漲,沖走正在橫渡溪中梳子壩的體驗營學員,造成6人死亡。
死者鐘姓男學員的家屬訴請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基隆地院認為,新北市政府沒有在溪岸兩側設置「大雨或暴雨切勿過溪」等等警語,管理有疏失,判市政應賠26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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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哥觀點
這個意外相信很多人都還記得,當時引起全國轟動,梳子壩馬上封閉,各種檢討在新聞台轉播。
幫大家前情提要:這些學生不是去玩水的,而是去健行的,只是剛好回程選擇了遇到溪水暴漲的梳子壩。
這也再次應對我們常講的: #溺水意外並不一定是發生在玩水的時候。
然而,不是對家屬不尊重,但可以國賠的理由竟然是 #法官認定市府未在梳子壩過溪處兩岸設立警告標示,對梳子壩安全管理有疏失。
這個理由實在是很瞎!
依據這個說法,那是不是全台有溪流經過的步道古道,全部都要插上相關宣導牌子,插好插滿???
管理真的不是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