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天氣漸漸炎熱,每個周末都會傳出幾起溺水意外,因此有議員提出目前的警告標示只寫「水深危險、禁止游泳」等制式標語,應當讓警語內容要多些巧思、換個方式呈現,例如公路單位在易肇事路段凸顯今年傷亡人數,也能增加傷亡人數等資訊,讓民眾產生警惕以提高嚇阻效果。
亞洲文化總是讓父母把孩子保護得好好的,出事了還可以申請國賠讓政府負責,而這樣的教育方式很容易讓孩子們長大後面對危險時無所適從。警示標語固然能讓對此水域不熟悉的民眾更加了解狀況,但從意外案例中去分析發生原因,再給予大眾正確的水域相關知識,這才是能真正減少意外發生的辦法。
不然,再多的警告標語都不能阻止意外發生,只會造成自然景觀的破壞。
常見的溺水意外發生場景
海邊及溪流是許多民眾夏天戲水的第一選擇,撇除掉國人游泳能力及自救技能的不足以外,以下是三個我最常在開放水域看到發生意外的狀況,發生原因都是因為水域安全觀念不足導致自己或家人朋友陷入危險之中。
狀況一:一群10幾個看起來像是剛放暑假的大學生來到海邊,租了一把陽傘後就迫不及待的把包包和行李扔在傘底下,然後立刻穿著「牛仔褲」和「棉質T-Shirt」衝進水裡玩水。他們沒有在岸上做任何暖身運動,也沒有將這些不適合下水、吸水會變相當重的衣褲換成適合玩水的服裝。
狀況二:出社會後看起來年輕氣盛的男男女女三五成群來到沙灘,租了一個大帳篷拿出了各式飲料、零食、和酒,在帳篷底下談天說地並放著大聲的音樂;女生拿出大型充氣浮具開始充氣,喝完酒的男生帶著女生一起下海戲水,女生坐在充氣玩具上被男生拉著往海裡較深的地方走去。
狀況三:已經上小學的小朋友跟著家長們來到溪邊玩耍,爸爸提著大包小包行李到一處腹地搭帳棚,家長們自己在帳篷底下烤肉泡茶聊天、滑手機,小朋友則帶著游泳圈在冰涼的溪流玩耍、跳水。有時小朋友已經跑到很遠或踩不到底的地方玩耍,但家長完全沒有在看他們。
海邊的水域安全與救援觀念
根據近年來消防署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最常發生意外的水域環境不是大眾認知的海邊,而是「溪流」,佔所有溺水意外事故41%,海邊的占比大約是25%,而泳池只有最低的1.5%左右。故游泳池對大眾來說反而是「相對安全」的場所,多數民眾夏天消暑的「海邊」及「溪流」才是最危險的地方。
筆者曾在海邊擔任過三年救生員,救過數十人。一般來說政府宣導的內容不外乎就是「颱風前後有長浪不要去」、「不要在沒有救生員的海邊下水」,部分海域會豎立告示牌警示;但台灣的海岸線這麼長,政府不可能在所有地方都有警示標語,而這也不是治本的方法。最重要的是要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哪,不要貿然做出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事。
大部分的人如果漂離海岸,想要憑自身能力回到岸上都已經是相當困難的事,何況是要在水中帶著一位溺者。所以如果你手邊沒有衝浪板、獨木舟、SUP等無動力載具,請勿貿然下水,麻煩確認溺者方位並通知相關單位來進行救援。
求援專線:118、119或110向海巡、消防或警察等單位求援。
溪流的水域安全與救援觀念
一般來說溪邊溺水意外分兩種:山上下雨下游突然暴漲,人被卡在溪流中央動不了;另一種是去深潭或瀑布玩水,溪流太深踩不到底或被瀑布水流拉到水底。除了可以先上網做功課知道當地的溪流狀況以外,找木頭樹枝丟進水流中,觀察經由瀑布沖下水潭後的變化,是否被捲入、盤旋、或是被沖出來,也是一種判斷方式。
前者應對方式:如果剛好有帶救生衣跟繩子,可以拋給溺者將他拉回;如果沒有,幫忙報警就好。
後者應對方式:試圖將手邊有的浮具遞給溺者,詳細操作方式請參考筆者之前的文章:「正確辨識野溪風險:被水流沖下深潭怎麼辦?」
結語
在開放水域放置告示牌警示終究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且無法保證民眾是否真的會看告示,甚至是根本看不懂告示牌的專業內容,使告示牌形同虛設,流於政府單位給民眾的交差手段。
安全從來都是自己的責任。做足準備、備妥相關器材工具,能夠讓你在發生溺水意外的時候爭取到多一些獲救的時間。即便不下水游玩,懂得正確的水域安全觀念才能保護好珍視的人。